“钦此”非谕旨内容,却彰显皇权至高无上
一般说来,“钦此”二字不是皇帝谕旨本身的内容,实际上起着标点符号的作用。是谕旨之外的、表示谕旨结束的用词,同时还含有对谕旨敬重之意。“钦此”从一个侧面很好地诠释了皇帝的高高在上。
作者:董建中
雍正三年(1725年)九月,都统拉锡奉雍正帝之命前往杭州抓捕年羹尧,事后他密报相关情形:
年羹尧见将军(指杭州将军)衙门大堂是我在坐,毫无惧色,往前一站说:我不够请安,想打听安。等语。说着跪下了。我说:尔打听安亦极不配。伊当即面呈怒色。我说:尔跪下听旨。遂将谕旨交给巡抚福敏宣读。伊一声未吭。
可惜报告中对谕旨宣读情形语焉不详。我们现在没有见到雍正帝下令提拿年羹尧的谕旨,从史料中也无法判断,年羹尧最后到底有没有听到那长长的一声:“钦——此——”。
今天我们可追问:“钦此”并非圣旨本身的内容,清人在宣诏结束时,是否真的如今天的影视剧所描述的,最后要从口中说出“钦此”二字呢?
宣诏有无“钦此”?
下面看一些雍正朝口传面谕的情形。
雍正元年五月初四日(1723年6月6日),署江苏巡抚何天培上报,他于四月十九日在宝应县见到原任江苏巡抚吴存礼,传达雍正帝面谕(也就是口头圣旨)的情况:
即传旨面谕:吴存礼将亏空银两作速清楚,还与你老体面,如不能清楚,便不饶你。吴存礼免冠叩首,感激涕零,奏奴才蒙主子天恩,不即治罪,着令清楚亏空银两,主子说得狠是。奴才敢不上紧料理清楚?!当即祗领谢恩,回苏讫。
从上可知,将雍正帝的面谕传达后,没有“钦此”。
但更多的是宣诏时有“钦此”的情况。
雍正十二年五月初八日(1734年6月8日),署福建陆路提督阿尔赛上奏,水师提督王郡在泉州向他口传上谕的情形:
本年三月初二日面奉上谕:阿尔赛他居心恭敬,办事是好的,不是不着他保举的人,如马召南这样混账的人,他保举他,将来他必定受保举人之累。可传旨与他知道。钦此。
确有“钦此”二字,但细思量,就会发现,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难题,因为我们看到的毕竟是书面的材料,而我们已经知道了,官员在引述皇帝的谕旨时,一般情况下会自动在后面加上“钦此”二字,故而不易判断这“钦此”是宣诏官员口中所说,还是上奏官员书写奏折时自己所加。
有时人们可以见到很不一样的宣诏情形。雍正元年七月初八日(1723年8月8日),福建巡抚黄国材上奏,六月二十二日,福建布政使黄叔琬到福州,口传皇帝谕旨:
你到了那里,对总督巡抚说:皇上的旨意,总督是好总督,巡抚是好巡抚,但只是操守朕信不过他们。从前说是有处用钱,如今朕的用人行政你是狠知道的,那里还有用钱的去处?还有一件,他们题的人,声名不大好,做总督的在用人上存私如何使得?朕已经叫他儿子黄炳写字劝他去了。你可将这话告诉他们,但只是你密密的说,不要在众人面前说。钦此。
雍正帝特别指出不要在众人面前说。那么,可以想见,黄叔琬当着黄国材一个人的面,将皇帝的话宣示完毕后,还用得着高挑着声音说“钦——此——”吗?应该不会吧。
必须要说“钦此”吗?
有一例更值得注意。雍正二年十一月初八日(1724年12月23日),广西提督韩良辅上奏十月十六日新任右江道乔于瀛到达柳州后口传谕旨的情形,还写下了自己的反应:
道臣口传恩旨:你告诉韩良辅,他做官是我信得过的。他们拾贰个人都是我保得定的,他们是不肯改易的。臣伏听读,感深腑肺,不禁涕泗交流。
这里没有“钦此”,而且还有一特殊情形。要知道,在现实生活中,皇帝如常人一样是自称“我”,而不是“朕”。但臣下在记录或转述时,要么对此不予书写,要么自觉地采用“朕”字,要么转化为“皇上”,前面几处所引的口传谕旨就是如此。但乔于瀛这次却是忠实地向韩良辅转述了面谕原话,而韩良辅也再一次忠实地记录了乔于瀛所转达的话,保留了雍正帝自称的“我”。
从这一点上看,他的记载就如同录音机了,很是宝贵。由此可以推定,如果乔于瀛最后口说“钦此”的话,韩良辅也应该予以记录。现在没有“钦此”,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乔于瀛根本没有说“钦此”二字。
清人袁枚记载了一个宣读书面诏书的场景,也是发生在雍正朝。尹继善的母亲徐氏,是尹泰的妾室。尹继善从两江总督调任云贵总督,进京陛见。雍正帝了解到他的嫡母(也就是尹泰的正室)诰封一品夫人,而生母徐氏未受封。雍正帝告诉尹继善,他将下旨册封。尹泰知道后很生气,认为尹继善不经他同意而上奏,是借助皇上来压制自己,就杖责儿子。雍正帝知道此事后,第二天即派内监、宫娥捧着礼服,与官员一起前去诰封徐氏。袁枚接着叙述:
满汉内阁学士捧玺书高呼入曰:有诏!相国与夫人跪。乃宣读曰:大学士尹泰非籍其子继善之贤,不得入相,非侧室徐氏,继善何由生?著敕封徐氏为一品夫人。尹泰先肃谢夫人,再如诏行礼。宣毕,四宫娥拥夫人南向座,内监引相国拜夫人。
袁枚的描述很细致,如在眼前。须指出的是,袁枚与尹继善有往来,这事情应不是虚构,但他肯定不是现场目击者。这段生动笔触的更大价值在于,它反映出当时一般人(袁枚不是什么高官)对于宣诏仪式的了解——当时宣诏人是不说“钦此”的。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生活在现今的人们却普遍认为,清朝时宣诏是必说“钦此”的,这其间转化过程如何,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那么,能否根据上面所说,得出清人在宣读纸面圣旨,或是传达口头圣旨结束后,真的不说“钦此”二字或其他字眼吗?笔者没有把握,一是所见材料有限,还有就是,即便在今天,在某些庄重的场合,比如读一封贺电,读完以后,宣读人有时还要加上“宣读完毕”之类的话呢。
高高在上的“钦此”
一般说来,“钦此”二字不是皇帝谕旨本身的内容,实际上起着标点符号的作用。然而“钦此”的意义还不止于此。
清朝时,各级官府上传下达的公文,在引述来自不同机关(上级、平级、下级)的来文后面,表示结束的用词也各有不同,有“奉此”“蒙此”“据此”“准此”等。而“钦此”无疑是针对皇帝所发谕旨的。“钦”字的用法,如同“钦定”“钦案”“钦赐”“钦点”“钦奉”中的“钦”一样。
康熙帝出巡、亲征在外,有时让太子允礽监国。此时大臣对于太子指示的引用,结尾用的是“敬此”,而不是“钦此”。
“钦此”的这种专属性,也体现在细微处。雍正时,怡亲王允祥参与宫廷造办处的一些事务,包括一些细小的活计。他的吩咐也要记录下来,比如:
雍正元年正月初八日怡亲王交小吊屏三件,王谕:做紫檀边。遵此。
一般人传话的记录则是:
雍正元年八月十一日郎中保德传,做花梨木六方灯一对。记此。
可知,一般人用“传”,用“记此”,怡亲王用“谕”,用“遵此”。雍正帝的吩咐呢?必定用“旨”,必定用“钦此”:
雍正元年七月十五日奏事太监刘玉传旨:将高一寸宽五分木牌做二件,上刻总督年羹尧字样,或用紫檀木,或用黄杨木做俱可。钦此。
“钦此”从一个侧面很好地诠释了皇帝的高高在上。
近代在华的外国人对于“钦此”一词的理解很是到位。例如1906年来华的美国人马守真(1866~1938年)在1931年出版的《马氏汉英大辞典》(Mathews" Chinese English Dictionary),将该词译为:“respect this。”concluding phrase to imperial edicts, etc。意思是,这是谕旨之外的、表示谕旨结束的用词,同时还含有对谕旨敬重之意。解释得真是细致。
电影《末代皇帝》的英文版,用的就是“respect this”。看影片此处的表演,着实铿锵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