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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陈其美:迷信暗杀手段最终死于暗杀

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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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何以独赏陈其美?或因陈氏死难之惨的刺激,更重要更根本者,缘于陈氏在党内分歧中对孙的拥戴。而陈其美之所以是一个值得探究的人物,就在于我们能够借此考察现代中国的“政党政治”。

陈其美(1878-1916)。

作者:黄波 本文原标题:陈其美的暗杀与被杀

辛亥百年,谈相关史事者渐多。但有些看似细微实则具备洞穿历史幽微价值的问题却未引起足够重视。比如:在国民党组建之前,孙中山先后领导同盟会、创建中华革命党,追随者甚众。在这些追随者中,谁最为孙中山所欣赏?

应该是民初荣任沪军都督、“二次革命”失败后被袁世凯遣人刺杀于沪上的陈其美。这个答案或许出乎很多人意料,但却有孙中山本人的言辞为证。陈死后,孙许之为“吾党惟一柱石”,亲自为他撰写祭文,在和唐绍仪联名发表要求给陈国葬的呼吁书中更说陈“勋烈媲于黄君(黄兴),而死义之烈过之”。这足以说明,陈其美是孙中山心目中最重要的党内干部。

孙中山何以独赏陈其美?或因陈氏死难之惨的刺激,更重要更根本者,缘于陈氏在党内分歧中对孙的拥戴。而陈其美之所以是一个值得探究的人物,就在于我们能够借此考察现代中国的“政党政治”。

陈其美等人决定“上海先动”

陈其美(1878-1916),浙江吴兴人(今湖州人)。字英士。在“辛亥元勋”中,陈其美算是大器晚成,1906年在他30岁时始在日本加入同盟会,且初时并未受重视,同盟会成立后的初期军事活动中,其均未参与,查《孙中山年谱长编》,在那一时期也看不到这个精悍的湖州男子的身影,足以证明那时的陈其美还无法进入决意推翻 清政府的同盟会的决策层。陈其美人生的转折在于同盟会革命策略的适时调整,由于孙中山力主的在华南地区首先举事的计划屡遭挫折,1911年7月,宋教仁、谭人凤等人在上海设立同盟会中部总会,主张以长江流域为中心,在中国的中部发动革命,而反对继续在边疆搞武装起义。在此之前于1908年受命自日本回国经营沪上的陈其美出任同盟会中部总会的庶务。武昌首义,袁世凯的北洋劲旅兵临武汉三镇,陈其美等人决定“上海先动,苏杭应之,以救武汉之危”,他联络光复会上海支部、商团、会党及部分防军,在上海树起独立大旗,并一举荣登沪军都督的宝座,成为民初政坛上雄踞一方举足轻重的人物。

在沪军都督之位的争夺中,陈其美的一些做法颇让人诟病,后人记载于此虽多歧异,但大致是说对打下制造局并救了他本人的商团首领李平书和光复会领袖李燮和采用了一些不太光彩的手段。今人对此也无需过于纠缠,因为这毕竟牵涉到同盟会和其他各种团体、势力的利权之争,而一涉利权,许多记载和说辞便很难分辨真伪了。相形之下,作为首任沪督的陈其美在任内究竟干了些什么也许更值得关注。可惜目前关于陈其美的著述于此均大而化之语焉不详,国民党方面一味歌颂的著作不论,大陆学者所著的《陈其美传》中说:“陈其美担任都督期间,同清廷封建统治和各种反动势力进行了艰苦的斗争”,举其大端,除募捐筹集军饷、加强军队训练外,还采取了许多如告示剪辫、严禁鸦片、禁止赌博、禁用毒刑等一些“破除旧俗陋习的措施”,作者称赞这些都“有力地触动了封建专制秕政”。对一个不想把历史放进玻璃罩而是准备去触摸、感受的人来说,细节的缺失无法忍受,而且如果把陈其美和敌手抗争、发布新政文告等都算成了不得的事功,那么哪一位军政长官又没有类似成绩?

惊天动地的大案

要论“细节”,《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中收有当时人写给陈其美的一封信,说陈氏“中秋节以后,已连取小星(即小妾)四人;进出必坐极华美极昂贵之汽车;府中上下人等,凡是稍优之缺,悉数以湖州人充之,一若都督府变成湖州同乡会也”。同书还载有几位辛亥老人的回忆,同时提到陈其美“好嫖”。不知何故,称赞陈都督政绩者对这些明显不利自己观点的说法大多不予理睬,是认为不值一辨,还是认为陈都督和所谓反动势力抗争的“大节”才更为重要?

其实,对一个当年在陈都督治下的上海人来说,他们的“市长”和谁英勇抗争远非其关心的内容,然而如果这个“市长”好冶游、一意任用私人,那简直就等于天塌下来了。一位曾服务于中国银行的人回忆说:“沪军都督陈其美随向中行索取军费,宋经理以不合手续,予以拒绝。旋被车送都督拘扣。事闻于司法总长伍廷芳,认为都督府非法拘捕,违反民主国法治精神,提出抗议。伍致陈函,曾编入《民国经世文编》,传诵一时。”查《伍廷芳集》,他与此相关的致陈氏函还不止此一封,如《为妄事捕逮咨陈都督文》,《与陈都督论清查与捕获之权限》,《为妄事捕逮再致陈都督书》。另外一些当年的疑案,随着档案史料的更多披露也越来越清晰了,如商务印书馆的创办人夏瑞芳遭暗杀,斯时不了了之,而在晚近出版的《张元济年谱》中已经明确指出夏氏招祸“乃因先前出于维护商界利益,曾联合诸商抵制沪军督陈英士驻兵闸北,陈嫉恨之,嗾使人暗杀”。后世闲坐书斋的史家可以心态从容地勾画陈都督的“大节”、“主流”,然后轻描淡写地带一句“当然他也有其局限性也犯了一些错误”云云,可是事主们当年能否这般淡定呢?

陈其美在沪军都督任上干过一件惊天动地的事,即指使蒋介石暗杀当时出任浙江都督呼声最高的陶成章,此乃举世皆知的公案,不必细表。相对而言,在陶案之前,陈其美于都督府大堂之上枪杀曾参与南京光复之役的江浙联军司令部参谋长陶骏保的事件要动静小一点,其实两案相较,后者性质要严重得多,因为前者陈氏用暗杀,虽手段卑劣,还自知为人神共愤,所以既要安排小兄弟潜逃,同时还要装模作样地“严饬缉凶”,而后者则是未经任何法律手续便公然了断了一个高级军官的性命。什么是“和尚打伞”,于兹概见矣。

“劝一致服从中山先生继续革命”

讨袁失败,孙中山进行了反省,他的答案是,“一、革命必须有惟一崇高伟大之领袖,然后才能提挈得起,如身使臂,臂使指,成为强有力之团体人格”,“二、革命党不能群龙无首,或互争雄长,必须在惟一领袖之下,绝对服从”,“三、我是推翻专制、建立共和,首倡而实行之者,如离开我而讲共和、讲民主,则是南辕而北其辙”,“四、再举革命非我不行,同志要再举革命非服从我不行”,并据此思想组建中华革命党,手订了入党之誓约。而就是这一誓约中关于“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一词、入党人须于署名下盖指模以及按党员入党时间不同享有不同权利的规定引爆了不满,对立面是以黄兴、李烈钧为代表的老同志,认为“前者不够平等,后者迹近侮辱”。党内同志多方设法弥缝分歧未果,黄兴远避美国,而“中华革命党成立,开总理选举会时,到者仅得八省,这和同盟会成立时有17省人士参加相差甚远。可见当时中山先生服从个人的要求只有少数人士能够接受,曾任都督而参加中华革命党者,只胡汉民、陈其美两人……”

在这场争论中,陈其美扮演的角色既重要又微妙。这种作用不仅在于他以入党的实际行动支持了孙中山,更因为在黄兴赴美后,他发出了《致黄克强劝一致服从中山先生继续革命书》,信中提出了政党政治的一种“新理论”,而为孙中山所激赏。

这封堪称近代史上重要文件的书信,对作为政党的国民党的影响尤其不能低估,因为我们在其后国民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中都可以看到这封信的影子。陈氏创造性地把一个政党划分为两个群体,一个是先知先觉一贯正确的党魁,一个是包括黄兴和他自己在内的后知后觉的众多党徒。回顾同盟会组织以来的历史,陈其美总结说:“征诸过去之事实,则吾党重大之失败,果由中山先生之理想误之耶?抑认中山先生之理想为误而反对之致于失败耶?惟其前日认中山先生之理想为误,皆致失败;则于今日中山先生之所主张,不宜轻以为理想而不从,再贻他日之悔。此美所以追怀往事而欲痛涤吾非者也。”这几乎就是“两个凡是”:凡是按党魁意见去做的,就一定成功,凡是未按党魁意见去做的,则必归失败,职是之故,党员对党魁绝对服从为“当然天职”。

孙中山特把此信作为附录收入《建国方略》,可见陈氏主张和他自己的思想十分契合,他后来手定国民党党章不是也明确规定“总理有全权总揽本党一切事务”、“总理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有最后决定之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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