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内部批判胡适言论的些微差异

南方都市报
现在人们谈论胡适1929年对国民党的激烈批评,主要从胡适这一方来表述,受各种条件所限,有关国民党一方的反应多是以国民党上海党部宣传部长陈德徵在《民国日报》上歇斯底里的言论为例证。

作者:尤小立 苏州大学教授
现在人们谈论胡适1929年对国民党的激烈批评,主要从胡适这一方来表述,受各种条件所限,有关国民党一方的反应多是以国民党上海党部宣传部长陈德徵在《民国日报》上歇斯底里的言论为例证。但实际上,国民党中央的机关刊物《中央日报》也是批判胡适的舆论阵地之一,其中体现出来的国民党内部在对待胡适的问题上的些微差异也需要注意。
胡适1929年发表的第一篇批评国民党的文章是《人权与约法》(刊《新月》第2卷第2期,4月10日),这篇文章的主旨也正是他随后发表的另一篇文章的标题———《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同年10月再版的《新月》第2卷第4期)。
《中央日报》上第一篇批评胡适的文章就是针对《人权与约法》的。在这篇署名“灼华”的《胡适之所著〈人权与约法〉之荒谬》(8月9日“大道”副刊)中,作者虽然说胡适“第一在不懂法学,第二在不明事实”,但大段的法理上论述,倒更像是在商榷一个学理的问题。
不过,另一篇署名刘兆龙的《读了灼华君胡适之所著〈人权与约法〉之荒谬》(8月11日“大道”副刊)就没有这么客气。胡适已被定性成了“反革命”,这等于说,他在未批判之前便宣布了“正义”的胜利。刘兆龙说灼华的文章把胡适“掊击得体无完肤”,但其实他的诛心之论有过之而无不及。值得一提的是,他认为胡适在新文化运动初期“暴得大名”是凭借“抄袭、臆断”得来的。他借用梁启超的话,批评胡适的墨子研究只是“理想的推测”,因而毫无根据,且引用一位“记不清名字”的人的话,进一步揭发说,胡适《红楼梦考证》并非自己原创,而是出自胡父的笔记。当然这不是事实。
胡适的《知难,行亦不易》(《新月》杂志第2卷第4期,6月10日)是有感于“力行哲学”导致的“打倒智识阶层”和轻视学问的风气,但因为批评了孙中山而引起国民党人的反击。张振之的《知难行易的根本问题——— 驳胡适之〈知难,行亦不易〉论》刊于《中央日报》8月28-30日。张氏所谓“根本问题”是指以提倡孙中山“知难行易”来解决社会上蛮干盲干太多的问题,他讽刺胡适一直处于“胡适之中”(即不知怎么办的状态之中)。这当然都是从信仰上立论的。但如此一来,胡适所强调的“知行合一”就被曲解了,于是他说,胡适是“个人的‘知行合一’”,不是“社会的‘知行合一’”。但客观地看,整篇文章的口气也谈不上严厉,张振之一直在为胡适“可惜”,他说:“章太炎已经自己掘好自己的坟墓,梁启超已爬进了他的棺材里面,章行严已与老虎报同其寿命,我们所希望于胡适之先生的决不是这样的,胡先生自己希望于自己的也决不这样的吧!”
张振之的另一篇批胡文章《再论知难行易的根本问题——— 驳胡适之〈知难,行亦不易〉论并驳〈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9月5-6日“大道”副刊)是看到胡适《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之后又补充批判的。此文不仅把胡适当成“反革命”,而且当成腐朽末落的过时人物。他说:“在朋友谈话中,论到胡适之最近的态度互相问答:‘胡适之,有多少年纪了?’‘大概四十多岁吧?’‘照他这样成见与偏见,他的脑筋有变为化石一样的危险!好比章太炎一流化石脑筋!’” 较之上述几篇,淦克超的《关于知难行易——— 评胡适〈知难,行亦不易〉》(9月14日“大道”副刊)一文更为温和,基本是用讨论的口气质疑胡适的观点。他根据历史经验,以为胡适提倡的“专家政治”,正如“好人政府”一样都是“不敢领教”的。
但与相对温和的理论批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国民党几个地方党部的激烈反应。就在8月29日刊登张振之文章的前一天,国民党上海市党部便通过决议,呈请国民党中央“严惩”胡适。这个消息也刊登在当天《中央日报》的头版。
9月13日,《中央日报》又刊登消息,北平国民党执委会通过决议,鉴于胡适在《新月》上发表诋毁孙中山总理的文章,呈请国民党中央“缉办”胡适。
这些报道虽大多未被放在显著位置,但数量上在不断地增加。9月14日,江苏省国民党党部第47次执委会也请“缉办”胡适,罪名也是“诋毁总理”。翌日,《中央日报》再行报道。9月29日,《中央日报》又加上一条报道,即国民党福建省指导委员会亦请国民党中央“严惩”胡适。
据9月22日有关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呈请行政院饬令教育部对胡适进行警告的报道说,呈请惩办胡适的国民党地方党部还包括天津和山东青岛。四天后,《中央日报》再次报道“警告胡适”一事,并刊登了警告令。其中说:“胡适藉五四运动,倡导新学之名,博得一般青年的随声附和,迄今十余年来,非维(唯)思想未有进境,抑且以头脑之顽旧,迷惑青年”,警告令建议私立中国公学董事会解除胡适校长的职务。
10月4日,国民政府教育部通报各大学正式的警告通令将在明后两天发布。因9月26日《中央日报》已公布了通令,现又要“正式公布”,可见其中的周折。彼时的教育部长是蒋梦麟,作为老北大的同事和同道者,他在这个问题上确实感觉为难,此次预告延迟公布,明显出于不得已。但教育部的官方解释却是:“教部对于该通令稿的措词,十分注意,致字句之修正,一再改易,因此延期发表”。 不过,此事仍没有完结。据1930年1月19日《中央日报》报道,上海国民党党部执委会于18日通过决议,呈请国民党中央“制止”胡适出席全国教育会议。1月25日《申报》又报道说,国民党上海第六区党部呈请市党部“惩办”胡适。
2月8日,《中央日报》头版报道说,胡适辞去中国公学校长,董事会推举马君武接任。同一天《申报》的报道相对详细。其中说,胡适接受美国芝加哥大学和耶鲁大学之邀,预定赴两校讲学,在未赴约之前,“即将全力著书,拟将国内未了之著述工作稍作结束”。胡适确实履行了诺言,从2月份开始撰写《中古哲学史》,直到8月底写成第7章。
但实际上国民政府教育部的通令对私立大学并没有像报道那样产生立竿见影的效力,胡适1月12日提出辞呈,到5月19日才正式卸任中国公学校长,这期间他仍出席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会议,并被任命为编译委员会主任。
余英时先生注意到,胡适的学生罗尔纲1980年代所写的回忆文章中描写的有关胡适1930年11月28日离开上海北火车站时肃杀而凄凉的情景并非实录,因为胡适那天的日记记载说,有几十位上海友人前来送行(参见《重寻胡适历程》,第27-28页)。
只是胡适确有一点离别的感伤,他写道:“在上海住了三年半,今始北行。此三年半之中,我的生活自成一个片段,不算草草过去的。”(《胡适全集》第31卷,第8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