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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因何未同意公开发表《论十大关系》

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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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样一篇后人高度评价、当年刘少奇和邓小平提请公开发表的文章,为什么毛泽东本人对此却并不积极,只同意作为党内文件下发而不愿登报公开?

作者:罗平汉(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毛泽东的著作《论十大关系》,与《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起,被认为是他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要成果,历来被赋予很高的评价。

两文都是在内部讲话的基础上整理形成的。然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讲话后不久就公开发表了,而《论十大关系》在毛泽东的有生之年始终没有公开发表。

对这样一篇意义重大的讲话,毛泽东为什么未同意公开发表呢?

“十大关系”之说的形成

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是他1956年春听取国务院35个经济部门(通常的说法是34个,据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纂的《毛泽东年谱(1949—1974)》,实为35个)汇报的基础上形成的。

毛泽东之所以下决心一次听取这么多经济部门的汇报,毫无疑问是受到了刘少奇的影响。

1955年11月7日起,刘少奇为起草中共八大政治报告,逐个找中央各部门负责人个别谈话。至1956年3月8日,共约谈了32个国家部委(包括国务院直属局)的负责人。

这年1月12日,毛泽东从外地回到北京。不久,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向他汇报工作时,偶然谈及刘少奇正在听取国务院一些部委的汇报,此事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对薄说:“这很好,我也想听听,你能不能替我也组织一些部门汇报?”

于是,从1956年2月14日至4月24日,毛泽东总共听取了43天的汇报。这次听取各经济部门的汇报,被认为是毛泽东“建国后乃至在他一生中所作的规模最大、时间最长、周密而系统的经济工作调查”。他自己后来也说:“那么‘十大关系’怎么出来的呢?我在北京经过一个半月,每天谈一个部,找了三十四个部的同志谈话,逐渐形成了那个十条。如果没有那些人谈话,那个‘十大关系’怎么会形成呢?不可能形成。”

就在听取汇报的过程中,毛泽东对经济建设中的一些重要关系开始进行归纳。

4月19日,他归纳了三个关系,提出三个关系都必须很好地解决,即沿海与内地关系;轻工业与重工业关系;个人与集体关系。他指出:真想建设内地,必须充分利用沿海;真想建设重工业,就必须建设轻工业;真想搞好集体所有制,就必须搞好个人所得。

4月20日,毛泽东在听取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汇报时,又提出了五个关系。他说:重工业是重点是无可争论的。但如果把轻工业建设投资比重定得不恰当,轻工业定低了,就是立志不想搞重工业。要搞重工业就要适当增加轻工业的投资。除了轻工与重工、沿海与内地、个人与集体、地方与中央几个关系,还有经济与国防的关系。减少些国防,多搞些工业,正是为了国防。

4月24日,毛泽东继续听取李富春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汇报。他归纳了六大矛盾,即六大关系。即:一、轻工业与重工业:为了发展重工业,就必须注意在轻工业上多投些资。二、沿海与内地:为了建设内地,就必须充分利用沿海。三、国防、行政与经济、文化:要尽可能地减少国防和行政的费用,来扩大经济和文教的建设。四、个人与集体:要发展集体利益就必须照顾个人利益。增加工人工资,正是为了提高工人的积极性,达到增产;农民中有两重关系,即国家与合作社、社与社员,必须照顾社员的收入能年年增加,才能提高社员增产的积极性。五、地方与中央:分权正是为了集权,不注意地方、削弱地方的权限,对中央是不利的。六、少数民族与汉族:搞好少数民族的工作,对汉族大有好处。少数民族虽然人口只占十四分之一,而土地却占百分之五六十。

毛泽东说:这几个矛盾如果调整得好,工作就会搞得更好些,犯错误也犯在这些矛盾上。如斯大林就在第四个矛盾上犯了错误,东欧兄弟国家在第一个矛盾上犯了错误。

4月25日,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参加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召开。这次政治局扩大会议的原定议题是讨论农业生产合作社等问题,但谁也没有料到,毛泽东在这次会上发表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他讲话以后,会议便集中讨论这篇讲话。

毛泽东在这次会议所讲的十大关系,在4月24日他所归纳的六大关系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党与非党的关系、革命与反革命的关系、是非关系以及中国与外国的关系。

5月2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七次会议上,又一次对十大关系作了系统的阐述,并且着重谈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问题、斯大林问题、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问题、犯人的改造问题等。

从这个过程可以看出,毛泽东听取各部委汇报的时间不短,但“十大关系”之说的形成却比较仓促,事先并没有准备稿子。几次所讲的内容和侧重也并不完全相同。

两次不同意公开发表

《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发表后,很长时间,都没有在记录稿的基础上形成整理稿。

毛泽东有不少文章是由讲话整理成文的,有的在这个过程中曾经过反复修改。他不光自己动手反复修改,还请一些“秀才”或其他领导人帮助修改。1963年11月24日,毛泽东在接见外宾时谈到写诗,他说:“写文章和写诗不经过修改是很少的。”“有时,还要征求别人的意见。别人有不同意见我就要想想。”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就是如此。毛泽东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的讲话后,在同年3月5日到20日举行的全国政协会议和3月6日到3月13日举行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都着重讨论了这个报告。随后,在各民主党派的中央机构相继召集的会议上,在中国共产党的许多地方组织所召集的会议上,也都讨论了这个报告。毛泽东本人也在不同场合反复宣讲这个问题,并多次对整理出来的讲话稿进行修改,形成《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草稿,然后在党内外征求意见,直到形成草稿第七稿,于1957年6月17日在《人民日报》公开发表。

而对于《论十大关系》则不然。很长时间,既没有形成整理稿,也没有专门在党内外征求意见,毛泽东自己更没有动手作修改。

1965年12月15日,刘少奇写信给毛泽东,建议将《论十大关系》这个讲话印发出去。信中说:“此件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对于一些基本问题说得很好,对现在的工作仍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建议将此件作为内部文件发给县、团级以上各级党委学习。昨日见主席时,主席已同意这样。望主席再看一遍,并批交小平、彭真同志办理。”

毛泽东看了整理稿后批复:“送交小平、彭真同志照少奇同志意见办理。”但同时又强调:“此件看了,不大满意,发下去征求意见,以为将来修改之助。此意请写入中央批语中。”

12月27日,中共中央以中发[65]51号文件将讲话记录整理稿印发给县、团级以上党委学习。在批语中特地指出:“毛泽东同志在1956年4月作的《论十大关系》,是一篇极为重要的文件,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基本问题作了很好的论述,对现在和今后的工作具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为此,特印发县团级以上党委学习。这个文件是当时讲话的一篇记录稿,毛泽东同志最近看了后,觉得还不大满意,同意下发征求意见。请各级党委对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汇总报告中央,以为将来修改时参考。”同时注明:“不登党刊。”

所以,这篇文章仅作为党内文件下发给中高级干部学习,与毛泽东对待《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态度相比,形成明显的反差。

转眼到了1975年夏。当时主持中共中央日常工作和《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编辑工作的邓小平,于6月8日与康生联名致信中央政治局各成员说:“目前五卷工作的重点,是继续做好毛主席讲话记录稿的整理工作。原来陈伯达整理的《论十大关系》《谈对立的统一》等六篇稿子,需要重新整理。”

随后,在胡乔木主持下,将毛泽东两次讲话记录稿重新进行综合整理,形成了一个《论十大关系》整理稿。

7月13日,邓小平将整理稿送毛泽东。邓小平在给毛泽东的信中说:“《论十大关系》稿,已整理好,我看整理得比较成功。”“我们在读改时,一致觉得这篇东西太重要了,对当前和以后,都有很大的针对性和理论指导意义,对国际(特别是第三世界)的作用也大,所以,我们有这样的想法:希望早日定稿,定稿后即予公开发表,并作为全国学理论的重要文献。”

当天,毛泽东审阅了这个稿子,并批示:“同意。可以印发政治局同志阅。暂时不要公开,可以印发全党讨论,不登报,将来出选集再公开。”

7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将这个报告整理稿印发全党讨论。

直到毛泽东去世后的1976年12月26日,《论十大关系》才在《人民日报》上公开发表。

所以,今天人们读到的《论十大关系》,其实有两个版本,一个是1965年作为党内文件发给县团级以上党委学习的版本,另一个是《人民日报》公开发表的版本。

据薄一波回忆,1965年版本以毛泽东1956年4月25日的讲话为基础,吸收了1956年5月2日讲话的部分内容,但在整理时,讲话中对苏联和东欧国家在处理农轻重关系和民族关系上的问题的批评、对斯大林的批评,以及对国内过高估计战争危险、忽视发展沿海工业、某些方面照搬苏联等缺点错误的批评,都没有收进去。

1976年版本忠实地体现了原讲话中“以苏联为鉴戒,总结我国已有经验”的主要精神,恢复了1965年整理稿中许多没有收进去的内容,文字也作了不少加工。但由于考虑到当时国内外形势,还是有些具体内容没有收进去。

“不是我的创造”

今天人们对于《论十大关系》评价甚高,认为这是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开创性的大事”。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纂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评论说:“1956年4月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的讲话,是中国共产党比较系统地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始。”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纂的《毛泽东传(1949—1976)》则认为:“《论十大关系》的发表,标志着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开始形成一个初步的然而又是比较系统的思路。”

可是,对于这样一篇今人高度评价、当年刘少奇和邓小平一再提请公开发表的文章,为什么毛泽东本人对此却并不积极,只同意作为党内文件下发而不愿登报公开?

为此,不妨首先看看毛泽东对这篇文章的自我评价。

今天人们在评价这篇文章时,经常引用毛泽东自己的两段话。一段是1958年2月,他在成都会议上的讲话:“1956年4月的《论十大关系》,开始提出自己的建设路线,原则和苏联相同,但方法有所不同,有我们自己的一套内容。”另一段是1960年6月,他在《十年总结》中的话:“前8年照抄外国的经验。但从1956年提出十大关系起,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1957年反右整风斗争,是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反映了客观规律,而前者则是开始反映中国客观经济规律。”

但我们也应注意到,在另外一些场合,毛泽东对这篇文章评价不甚高。

1956年9月中共八大期间,他在接见南斯拉夫代表团的谈话中说:“你们提到的《论十大关系》,这是我和34个部长进行一个半月座谈的结果,我个人能提出什么意见呢?我只是总结了别人的意见,不是我的创造。制造任何东西都要有原料,也要有工厂。但我已不是一个好工厂了,旧了,要改良,要重新装备,像英国的工厂需要改装一样。我老了,不能唱主角了,只能跑龙套。你们看,这次党代表大会上我就是跑龙套,而唱戏的是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同志。”他的这番话难免有些自谦的成分,但对于十分重视理论创新的毛泽东来说,“不是我的创造”多少道出了他对这篇文章的一个基本态度。

同样值得注意的,还有1957年5月18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的一个讲话。

在讲到新闻的阶级性和党性时,他说:“我的一些讲话,当时并没有公开发表。1955年关于农业合作化的讲话,过了三个月才发表;今年2月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指后来公开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已经过了三个月,还在修改,也许下个月才能发表。这不是‘旧闻’吗?还有去年4月讲的‘十大关系’,已经一年多了,也还不准备发表,将来发表也是‘旧闻’。我这个人就是不想冒险,先讲一讲,看一看反应,再作修改,然后发表。有时修改多次还不满意,只好不发表。”

毛泽东这番话,讲的是新闻与旧闻的关系,主旨是说有些事情可以只做不说,即不宣传报道,但也表明了他对于自己文章的态度:先看反应,再作修改,如果多次修改还不满意就不发表。

《论十大关系》毛泽东讲过后就再没有动手修改,更不要说像《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那样反复修改,由此看来,《论十大关系》恐怕也属于他自己“不满意”的文章。他曾说过:“‘文章是自己的好’,我对自己的文章有些也并不喜欢。”可以说,《论十大关系》至少不是他喜欢的文章。

至于其中的原因,应与“不是我的创造”有很大关系。此外,也与他当时的心态有很大关系。

1965年12月15日,刘少奇写信建议印发《论十大关系》这个讲话时,正值毛泽东准备发动“文化大革命”之际。

此前的11月10日,姚文元在上海《文汇报》上发表《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一文。这篇文章其实是得到毛泽东的同意和支持的,被公认为是“文化大革命”的导火线。

《论十大关系》不论是指导思想还是基本内容,重点所关注的是经济问题,与以“反修防修”为根本目的的“文化大革命”大相径庭。因此,毛泽东没有同意公开发表此文。

1975年夏,邓小平写信再次建议公开发表《论十大关系》时,正是他在毛泽东的支持下,主持中共中央日常工作、大刀阔斧进行整顿时。很显然,他领导的整顿很大程度上是对“文化大革命”的否定。毛泽东再次否决了公开发表这篇文章的意见,也就不难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