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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寓言“在法的门前”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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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方远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系)

寓言“在法的门前”中出现了两个人物形象,一个是守门人,另一个是在外等待进门的人。此外,这则寓言中还包含了其他两个重要的方面,一个是门内的情况,另一个是“法”这一意象。从《诉讼》全篇来看,书中人物与寓言中的形象似乎有对应关系,如K先生、商人布洛克以及K在法院遇到的那些当事人相当于等在门外渴望进门的人;以胡尔德为代表的律师相当于守门人;莱妮和法院当差的妻子相当于“跳蚤”,是传递消息的人;而那些未曾谋面的大法官、高级官员们是掌握着门内情况的门里人。

在K与监狱牧师对于寓言的讨论中,有几个问题引起了我的关注,第一个问题是守门人和门外人究竟是谁受到了欺骗,第二个问题是这两者谁是自由的谁是受到约束的,第三个问题是门外人在死前看到的从法的大门里射出的亮光象征着什么。而在我看来,这三个问题彼此之间又存在着复杂的联系。在此处姑且先以门外人与守门人之间的关系为基础试着回答前两个问题。

关于是谁受到欺骗的问题,K依据感觉认为终其一生都在门外等候的人是受骗者,而监狱牧师则声称很多人认为守门人才是受骗者。在我看来,门外人和守门人都受到了欺骗,只不过其受欺骗的方式与表现不同:门外人受到欺骗表现在他听信了守门人“你现在不能进去但不排除以后可以进去”的言论所以一直在门外等待直至生命终结,而在即将死去时守门人却声称“这座大门只为你而开”。不过牧师为守门人辩解说“你现在不能进去”与“这座大门只为你而开”之间并没有矛盾,其含义可能是这座法的大门在某种意义上本身就是一堵墙,通过其对于门外人的某种心理上的牵引而使他们永远地被阻挡、禁锢于法的门外。在这一意义上,守门人的职责就是阻止门外的人进入法的大门。门外人受到欺骗还表现于因为其不了解门内情况而误认为通过贿赂守门人就有可能进去,但事实上这是无法做到的。另一方面,守门人也受到了欺骗。守门人在这则寓言中身份十分特殊,一方面他与门外人直接打交道,另一方面他又受到门里人的雇佣。而他受到欺骗表现于因为其自身同门外人一样不了解大门内部的情况而误认为自己居于门外人的上位。这一现象在小说中也有所反映,如胡尔德律师对商人布洛克采取的就是对待下人的态度。他们受到欺骗的另一个表现是他们甚至认为自己可以把大门关上。而事实上这扇门是不能被关上的,否则门内人所说的法将对门外世界丧失约束作用,从而丧失其存在的意义。

而对于两者谁更自由的问题,我们可以意识到所谓的自由与约束都是具有相对性的。在守门人与门外人这一关系中,我们可以认为门外人是自由的,因为与守门人只能留在法的门口恪尽职守相比,门外人可以在门外自由行动,他们如果愿意留在法的门口也是处于自愿;但另一方面门外人又是受约束的,虽然他们无需像守门人那样永远留在门口,他们没有职责的束缚,但他们的身上却背负着被起诉人这一沉重的身份,这一身份迫使他们同样留在门口,从而丧失了自由。

综上,不难发现门外人与守门人都受到了欺骗与约束,而欺骗与约束的根源不在门外而在门里。这就涉及到了对法的门内情况的探索。寓言中鲜有对门内情况的叙述,不过在小说的其他章节可以找到线索。如K在看画家作画时注意到画家在法官头部画了一个光圈,并且“这个光圈渐渐地像一种装饰品或显赫地位的标志围住脑袋”。与此同时,正义女神的四周并没有光圈环绕,看起来更像狩猎女神。法官的形象与正义女神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法官极其注重自身在画作中的外在形象,希望以此为公众树立起法律威严、公正的形象,然而事实上真正的正义往往隐藏于外在事物的外表之下。因此实际上高级官员和大法官们更加在意法的形式而不去探究法的精神,对于法的实质其实是无知的。这样以来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些门里的人要建起法的大门却不让门外的人进入:一方面他们要使人们相信自己生活在安全的法治国家,法的大门就是确证;另一方面他们又惧怕一旦门外人进入大门自己对正义与真理的无知会有被发现和揭露的可能性,因此他们又令守门人守在门口而不让人进入,这也正是前文所说的“一堵墙”的含义。

门外的人在生命的最后阶段看到了从法的大门里射出的亮光,并且这个亮光只被门外人看到而没有被守门人看到。这里有两个问题,其一是亮光的象征含义,其二是门外人为何能够看见亮光。对于第一个问题,如果将法的大门当作是法的形式,那么从法的大门中射出的亮光或许可以被看作是法之本质的象征。在这里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亮光是从法的大门里发出的,这意味着亮光来自于比法的表象更深的地方,其次这是一束亮光,而明亮本身就有美好与透彻的含义隐藏其中,也可以让人联想到法的深层之处。这样以来,前文说到的法的大门为何不能被关闭的问题又可以有另外一层理解:在此处法的大门不再是一种障碍而变成了一扇真正的门,在这扇门的背后有真正的法的精神和绝对真理,而这样一扇开启真理的门是永远不会关闭且向全体人开放的。

至于门外人为何能够看见光亮的问题,我想K的实例就可以用来解释:因为未被告知所犯的是何种罪行,K必须反复审视自己三十九年的人生并进行自我反省,而在这一过程中他逐渐意识到自己虽然可能在现实的法律制度下是无罪的,但是在绝对正义面前又是有罪的,例如其先后或同时与埃尔莎、比尔斯特纳小姐、莱妮等人关系暧昧应受道德上的谴责。这时,K实则已经看到了从法的大门中射出的光亮,因此他在小说结尾处相当平静地面对了死亡。在两个死刑执行人到来时,K在想他等候的是另一个客人,此处的“另一个客人”可能指的正是这束光所象征的绝对正义对自己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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