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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终之战:战后中日历史问题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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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之间的历史问题之所以错综复杂,时时触动两国上下的敏感神经,关键是因为政治层面、学术层面及民众感情层面三大因素纠结在一起,而媒体舆论也在不时地推波助澜。

日本儿童在广岛核爆日祈祷和平。日本儿童在广岛核爆日祈祷和平。

作者:步平

我们中国人都知道,七十年前,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及侵华战争中战败投降了。

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代表在停泊于东京湾的密苏里舰上签字,正式向同盟国无条件投降;9月9日,侵华日军在南京向盟军中国战区投降;10月25日,侵略殖民台湾50年的日本在台北向中国政府代表投降。日本递交给同盟国及中国的,都是白纸黑字的“降书”,“战败投降”的概念很清晰。但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对日本民众的那次广播,名为“终战诏书”,其中称:“然交战已阅四岁,朕陆海将兵之勇战,朕百僚有司之励精,朕一亿众庶之奉公,各各拘尽最善;战局必无好转,世界大势亦未利我。”没有一句话谈到“投降”,只是说战争进行到现在,虽然士兵、官员和民众都很努力,不过局面对日本不利,所以决定终止战争。对多年的侵华战争,“诏书”中更是不置一词。

“终战诏书”所突出的,是天皇的“圣断”,即英明地决定终止战争,这为战后日本方面对那段历史的矛盾认识,埋下了伏笔。

从东京审判到宪法第九条

近年来,日本国内围绕是否修改宪法的争论,主要就是涉及“第九条”。

众所周知,战后同盟国主要在日本东京、德国纽伦堡两地审判二战甲级战犯,现在这两个法庭原址都保留了下来。东京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位于日本防卫省(职能类似国防部,主管自卫队)内,一般人不能随便进去看;纽伦堡的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则成为一个对所有公众开放的展览馆,2013年笔者到那去参观,已临近下班时间了,解说员还是很耐心地等着我们看完。从这一细节上,就可以看出德、日两国对战后审判的态度的微妙差异。

战后的东京审判是正义的审判,前后历时两年半(1946年5月至1948年11月),一共12个国家参与,开庭818次,419位证人出庭作证,提交了8000多份证据,英文审判记录48400多页,判决书长达1213页。2013年6月,中国国内影印出版了80卷本英文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2014年底,又出版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证据文献集成》日文部分,共50册,厚约3万页。

起诉日本战犯有三个罪名:反和平罪、反人道罪、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罪。东京审判主要审理日本甲级战犯的反和平罪,即战前及战时日本政府与军部高官共同谋议发动战争的罪行。同时,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设立了对乙级战犯(主要是犯有战争罪行的指挥官)、丙级战犯(主要是犯有反人道罪的实际执行者)的审判法庭,中国就设有10个。

对甲乙丙(或ABC)三级战争罪行的追究,尤其是东京审判,确定了日本战后的基本政治走向。

在大规模发动侵华战争及太平洋战争前,日本国内对开战与否是有不同声音的,但战争全面爆发后,民意却几乎一边倒地拥护,这与战时日本严格控制国内舆论,大肆宣扬战争的“正当性”直接相关。直到战后,很多日本人才发现,原来这并不是一场正义的战争,由此引起更多知识分子和平民的思考,影响持续到现在,使得抵制军国主义成为日本国内的一股潮流。

国际社会的巨大压力,战争对日本造成的直接冲击和伤害,加上日本国民内部的反思,结果就是促成《和平宪法》(即《日本国宪法》,1946年11月公布,1947年5月起施行)的出台,它确定了三个基本原则:和平主义、国民主权及基本人权的尊重。其核心精神特别体现在《和平宪法》第九条:

“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近年来,日本国内围绕是否修改宪法的争论,主要就是涉及“第九条”。2004年6月,日本反战人士成立了“九条会”,誓言“保卫宪法第九条”,也反映出相当一部分日本民众的心声。日本名作家大江健三郎(1994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就是“九条会”主要发起人之一。

幕后交易的代价

美国在战后日本“一家独大”,一定程度上导致东京审判的结果存在缺陷。

回过头来说,二战后同盟国对德国、日本的制裁措施,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因此留下的影响也不尽相同。比如,德国是由美苏英法四国分别占领,后来因东西方“冷战”,一度长期分裂成东德和西德;日本则基本上是由美国单独占领,一开始也考虑过由同盟国共同占领,但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因各种原因,并未参与。

美国在战后日本“一家独大”,一定程度上导致东京审判的结果存在缺陷,出现了几处较大的争议。首先,就是对战犯起诉的罪名。一共25名甲级战犯被判定犯了反和平罪,但反人道罪未得到严格追究,如征用劳工问题,性暴力与慰安妇问题,还有细菌战、化学战问题等等,实际上都不了了之。为什么会这样呢?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细菌战(又称生物战)为国际法所禁止,战后美国曾派专人调查,发现日本的细菌战水平很高,因为他们战时能残忍地使用人类活体做试验,于是美方找到了臭名昭著的731部队负责人石井四郎,达成私下交易,石井把所有相关资料移交给美方,美方对其罪行不予深究。

第二,化学战(即毒气战)是另一种情况,日本的化学战水平其实不高,技术上完全模仿欧洲,美国人觉得如果公开审理日本此项罪行,美国自己更高端的化学武器也就没法再用了。于是,当时的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给东京审判庭检察长发去电报,然后化学战罪行也不审了。

总而言之,上述战争罪行没有得到真正追究,都和美国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日本所作的战后处置相关。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天皇的战争责任。东京审判免除了裕仁天皇的战争责任,所以一般认为战争主要责任人是发动太平洋战争时的日本首相、头号甲级战犯东条英机。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日本天皇没有实权,只是国家的象征,但二战前和战时的天皇是“海陆军大元帅”,拥有实际权力,与整个战争进程密切相关。有一本书很有名,叫《菊与刀》,是二战后期美国官方组织人类学学者调查研究写出来的报告,其主旨为了解日本国情和日本人的民族性,以便战后更好地管理。这份报告的主要结论之一是,天皇在日本国民心目中地位极高,如果能借此来实施战后统治,可以大大减少盟军特别是美国军人的危险和伤亡,占领日本付出的代价会相对较少。依据该报告的建议,美国最终决定不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转而给东条英机“做工作”,要求他承担所有主要罪名。

日本投降后,东条被盟军抓捕前自杀未遂。在东京审判的一次庭审时,他无意中提到:战时天皇地位非常高,我们都要尊重他的决断。后来审判方马上传话,让他不能这么讲,于是东条就把责任全部揽了下来。

战后不久,裕仁天皇通过手下亲信组织撰写了一份《昭和天皇独白录》,重点是为自己辩护,声称在战前和战时的日本实际政治运作中,天皇只能同意政府的决定。他还特别提到,自己只做过两个重要决断,其中之一就是“圣断”终战。

经过一番交易和权衡,最后的结论是:天皇对战争无责任。但这个结论造成的后果“很严重”,对一般日本人来说,如果战争中拥有最高权力的天皇都不必负责任,那谁还有责任?

以上种种,都说明由于美国在战后全面控制了日本,又很大程度上操纵了东京审判,留下许多消极因素,既模糊了日本人对战争历史的认识,也为战后日本右翼分子留下操作空间继续宣扬其顽固观点——即不是日本错误地发动了侵略中国及亚洲各国的战争,而是日本迫于来自欧美国家的压力,才不得不发动所谓“大东亚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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